電動執行器一般由下列部分組成: 專用電動機,特點是過載能力強﹑起動轉矩大﹑轉動慣量小,短時﹑斷續工作。 減速機構,用以減低電動機的輸出轉速。 行程控制機構,用以調節和準確控制電動執行器的啟閉位置。 轉矩限制機構,用以調節轉矩(或推力)并使之不超過預定值。 手動﹑電動切換機構,進行手動或電動操作的聯鎖機構。 開度指示器,用以顯示在啟閉過程中所處的位置。 電動執行器使用壽命是指電動執行器的耐用程度,是電動執行器成品的重要性能指標,并具有很大的實際經濟意義。通常以能保證密封要求的啟閉次數來表示,也可以用使用時間來表示,電動執行器成品的使用時間越長證明電動執行器廠的電動執行器測試技術水平高,秀武液壓為達到這高質量的電動執行器測試標準,專業生產了先進的電動執行器檢測試壓設備來提高電動執行器產品的使用壽命。閥門與電動執行器的連接型式與尺寸應符合國家標準:GB/T12222-1989多回轉閥門驅動裝置的連接,GB/T12223-1989部分回轉閥門驅動裝置的連接。 目前,部分回轉閥門電動執行器均有機械限位,以防止無法判斷閥瓣位置,這類閥門與電動執行器間的連接螺孔和鍵槽位置的對應關系要求嚴格。 電動執行器的質量好壞與設備的輸出轉矩與轉速,閥桿螺母的最大轉圈數,閥桿直徑的允許值及電動執行器的最大推力允許值有關。 輸出轉矩值是電動執行器的重要技術參數之一,也是使用中需要選擇的重要參數。如果在組配電動閥門時選用的電動執行器輸出轉矩過大或不足都是不可取的。因為一般情況,電動執行器生產廠在產品出廠時均需進行輸出轉矩值的測試與調整,是相對比較準確的。如果選用過大的輸出轉矩余量,將會使電動閥門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一旦發生控制保護失靈情況將很容易造成閥門損壞(閥桿彎曲、閥體破裂)現象,極易造成管道系統事故。所以輸出轉矩余量選擇過大是不可取的。如果在實際工作中打不開閥門也是屬于選擇不合理。 關于對電動執行器輸出轉速的確定,在閥門對其啟閉時間沒有嚴格要求時,應盡量選用較慢的速度。 因為不必要的較快速度,在相同轉矩要求下將會增大電機功率,這樣不但浪費能源,提高工程造價,而且也會使電動執行器體積增大造成多方面浪費。 目前國內自行開發研制的電動執行器,在每個機座號中設計配用的電動機規格數量不多(一般為2-3個規格),以及主體傳動中齒輪副和蝸輪副的速比范圍變化有限,所以每個機座號的轉矩分檔和轉速分檔都不多。 如果閥門軸向力由電動執行器承擔(即閥桿螺母在電動執行器中),其推力值不允許超過電動執行器的允許值。 在選用多回轉閥門電動執行器時必須說明閥門工作時閥桿螺母的最大轉圈數,這樣可以正確選配電動執行器中位置指示機構的有關齒輪速比,以使位置指示有足夠的精度滿足閥門工作過程中對閥門開、關程度的觀察,否則易造成錯覺,影響正常工作。 升降桿閥門選擇電動執行器應注意其允許通過的閥桿直徑值,閥桿直徑必須小于該值。另外,對于多回轉電動執行器,在選用時還應提出對閥桿罩高度的要求(與閥門痛徑有關)。旋轉桿閥門可不配帶閥桿罩。 · 相關熱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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